吊装作业有哪些注意事项
一、吊装作业前
指定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。
对起重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和确认,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。
确认安全措施的实施和吊装环境。
检查吊装区域的安全状况,包括吊装区域的划界、标识、障碍物和警戒区域。
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;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,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,选择安全的逃生路线。
二、起重作业
吊装作业须指定指挥人员,指挥人员须佩戴明显标志。
吊装指挥须按照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,其他操作人员应清楚吊装安全操作程序和指挥信号。
正式吊装前,进行试吊。试吊时,检查所有机具的受力情况。如果发现任何问题,将工件放回地面。故障排除后,再次试吊,确认一切正常后再正式吊装。
吊装过程中如有故障,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,任何人不得擅离岗位。
重物起吊到位前,严禁开锁,任何人不得用起重设备或起重机械起吊。
风速在5级以上时,禁止进行吊装作业。
不要在雨天或雾天工作;吊装过程中如有中断,须采取安全措施,设备或部件不得悬空过夜。
起吊物坠落的位置须垫上木板或其他材料,以保证物体坠落后钢丝绳的顺利抽出。
三。提升操作完成。
收回吊索和吊索并放置在指定位置,并检查和维护。
起重作业中的“十不吊”原则。
当有人在起重臂和被吊重物下停留或行走时,不允许起吊。
起重指挥应由受过合格技术培训的专职专业人员担任。没有指挥或信号不清,不准起吊。
钢筋、型钢、管道等细长多体物件须绑扎牢固,多点起吊。如果头部“1000 kg”或捆绑不牢,则不允许起吊。
多孔板、灰斗、手推翻斗车四点不用吊,或者大模板外板不用卸,不允许吊。
挂块须使用安全可靠的块夹,挂砖须使用砖笼,堆放整齐。木块、预埋件等零星物件应在容器内堆放牢固,堆放不均匀不准吊挂。
站在地板、大梁等上面的人。不准挂。
地下板桩、井点管等。以及被砖笼卡住的物件不允许起吊。
多机作业时,应确保起吊重物的距离不小于三米。在同一轨道上进行多机作业时,没有安全措施不得起吊。
6级以上强风区禁止吊装。
不允许提升倾斜的重物或超过允许的机械负荷。